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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抗诉一起长达12年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家属最终拿到执行款

时间:2021-12-30 17:00:00  作者:2_5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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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一审、二审、省高院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直至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一张五厘米宽的小纸条所引发的诉讼,耗时12年之久。2021年8月,当事人的家人拿到了执行款。

  魏正义生前是河南省新密市的一名企业家。2004年至2005年,魏正义先后4次共借给当地一家耐火材料公司实际经营者王彩虹(化名)140万元,王彩虹给魏正义打了4张借条。2006年6月底,魏正义向王彩虹催要借款未果。2006年7月31日,魏正义突发疾病去世。

  魏正义去世后,他的家人多次向王彩虹催讨借款。2007年上半年,王彩虹却拿出一张纸条,说她已在魏正义生前还清了140万元欠款。魏正义家人对此不认可,沟通无果后,2007年6月5日,魏正义家人将王彩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彩虹偿还140万元借款及利息。

  字据的真伪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历经4次鉴定,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认为,仅凭“魏正义”签名真实,也可以认定证据的真实性,案件相关事实已经查证属实。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所提出的140万元已经还清的辩解,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魏正义家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河南省检察院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仔细分析,认为终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遂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检认为,字据系孤证,且存在多处瑕疵;王彩虹所称以承兑汇票贴息兑付方式还款100万元的事实,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以字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证明力明显不足,遂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终,最高法经审理后认定,王彩虹并未清偿140万元借款。2019年3月25日,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王彩虹应向魏正义家人支付140万元及相应利息。

  通过成功抗诉,检察机关传递了这样的理念:民事审判不应被鉴定意见带偏,陷入“唯鉴是举”的错误思维。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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