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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印发文件明确要求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1-12-30 17:05:00  作者:1_21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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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细化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要求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的职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所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重要平台。办公室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这一机制将有效加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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