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体现宪法法律的要求,对检察机关作出了四个方面的定位,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
《意见》下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带领全国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将贯彻落实《意见》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细化贯彻落实分工方案,提出54项具体任务,每项具体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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