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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检察联动线上线下公开听证,促事心双解,为民办实事

时间:2023-05-25 09:01:00  作者:杨姿  新闻来源:陕西西安未央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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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夫妇低保金被停发?

  原因竟是,

  两人名下有10余家店铺!

  真有其事?还是另有隐情?

  一场跨越三省三地的行政检察监督行动紧急开始……

  一通来自黑龙江的电话

  “您好,是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吗?”

  .......

  “我们没有权限对异地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还请你们协助调查。”

  2023年4月19日,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的一通电话让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杨姿揪心。 原来,今年4月10日,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街办安乐三道街的老秦来到道外区检察院,代为儿子儿媳秦某丶王某(均为智力残疾三级)就低保金停发一事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违法监督。原因是新乐街办在定期核查时,发现秦某、王某竟在哈尔滨本地(己注销),以及西安、常德两地注册了10个工商营业执照,分别开设了宠物店、鲜花店、乐器店等。一对有如此“实力”做生意的夫妇,自然不再具备领取低保金的条件,丧失了领取低保金的资格。

  2022年11月,新乐街办向秦某、王某夫妇送达了停发低保金通知书,并于次月生效。 夫妇二人平常都是靠低保金和父亲接济生活,失去低保金,本就拮据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我儿子儿媳智力有缺陷,平时都是靠国家发的低保金和我这个老父亲接济生活,也很少出门。现在莫名其妙在外地注册了十几家店铺,低保金也停发好几个月了,这可如何是好?”年迈的老秦欲哭无泪。

  是身份被冒用?还是另有隐情?

  挂断电话,杨姿便紧急赶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查,当事人在西安共登记成立4家店铺,其中两家鲜花店系冒用秦某身份信息,两家宠物店系冒用王某身份信息,成立日期均为2019年8月,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仍显示在业。 5月10日,未央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撤销本地4户市场主体登记。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专项整治。 5月16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函表示,秦某夫妇二人名下所涉4户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构成冒用他人身份、伪造他人签名、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个体登记的行为,决定依法撤销上述4户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

  一场联通三省三地的公开听证

  

  非法登记撤销后,秦某夫妇领取低保金的资格还能恢复吗?少发的低保金还能补发吗?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也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三地检察机关决定就该案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一并进行公开听证。三省三地三院的听证议题略有不同,但涉事主体一致,共同目的则是为涉事当事人携手维权。听证会由三地检察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现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行政检察监督案进行听证调查。”5月18日上午9时,未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宣布听证会开始。省院王平副主任、市院孙华主任到会指导。 与此同时,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常德市武陵区检察院的听证会现场也座无虚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目前为了便民利民,工商注册登记规定日益宽松化,便捷化,可不少人却钻起了政策空子,个别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大多用以网店经营,以规避各种法律风险,逃避法律监管,这就需要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强化业务培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程序,在做好“放”“服”的基础上,强化“管”。下一步,我们将对冒用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陕西省人大代表强曼丽:数字信息技术赋能,使三家检察机关远离千山万水也能共同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事和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难题,解决问题如同下了一场及时雨。

  陕西省政协委员林显春:仅用6天就撤销本地涉案的4户市场主体登记,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效率点赞!同时,检察建议从治“一案”到治“一域”,很有意义! 在武陵区检察院听证会现场,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决定注销6家冒用秦某、王某名的市场主体登记。 在道外区检察院听证会现场,申请人与新乐街办握手和解。新乐街办负责人当场表示相关部门将在收到西安、常德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文书后收回对秦某、王某夫妇停发低保金的通知书,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的低保金。

  张柱军检察长在听证会总结道:“维护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三家检察院联网联动举办听证会,就是要让公平正义以 ‘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不再迟到,尽早实现。”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

  未央区检察院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把省委部署开展“三个年”活动作为一以贯之推动检察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深化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聚焦市场主体诞生、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各项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持续促进社会治理,携手共护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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