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头电子烟”之所以会上头,是因为烟油里面含有合成大麻素。而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列入管制毒品目录,这种物质比吸食天然大麻有更为强烈的快感。吸食“上头电子烟”,很有可能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甚至会出现休克、窒息、猝死等情况,同时,还会触犯法律。近日,未央区首例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未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长期在西安市贩卖“上头电子烟”,其多次从广州上线处购买“上头电子烟”烟油、配液等半成品原料自己进行加工,并将加工好的成品“上头电子烟”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
2021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赵某以每支100元的价格多次向吸毒人员孙某、乔某某、姚某某、李某、张甲、张乙贩卖“上头电子烟”(合成大麻素)。经查,其毒品交易都是李某某通过微信与购买人员进行沟通,赵某负责送“货”上门,或利用“跑腿服务”送至买家。
检察官提醒,人们往往追求快乐,殊不知,最容易获得的快感都是暂时的,只有内心的充实才能带来长久的满足。有时候,一次“嗨”上头的体验,造成的伤害却需要用一辈子去承担。而现在的新型毒品伪装成各种模样,看似新奇无害,实则侵蚀灵魂。所以,请擦亮眼睛,远离毒品,不要因为好奇就去尝试。要记得,镜头可以回放,生命只有一次。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