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心理素质,接下来的这位小伙一定算得上强大,小伙金某某,亲自到派出所报警,民警不查不知道,一查有“惊喜”。近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金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案件中的被告本是报警寻求帮助,却不想自投罗网报警“逮”自己。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前往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称其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民警在接警审查中发现金某某原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随后立即对金某某进行了调查。
经侦查,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根据上线发送的位置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在西安市某民宿中有偿出租给他人使用,当知道他人是将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依旧陆续办理五张不同银行的银行卡用于为他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
2021年8月,受害人许某某因网络刷单被骗165989元,遂报警,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并依法冻结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名下的银行卡。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共计有偿出租七张银行卡给他人,从中获利1600元。其名下六张银行卡直接涉案303255元,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批准逮捕。
9月13日,未央区检察院就金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主要内容为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否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多方听取意见,从程序上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开、透明。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及拟处理意见向与会代表进行了详细阐述,主动听取了各方对不捕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和承办检察官对与会人员的疑问逐一详细进行了答复。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法律意识淡薄,系初犯、偶犯,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并能主动退赃、积极配合侦查、自愿认罪认罚等,确无逮捕必要,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对轻刑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向社会释放司法善意,体现了审慎、善意的现代司法追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扩大听证范围,深入实践“少捕慎诉”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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