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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 谱新篇|孙佰明:坚守初心的青年检察官

时间:2021-04-20 13:41: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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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的各类案件量总是名列前茅,所办理的案件多数是社会影响力大的疑难复杂案件,无一错案。近日,他又荣获2020年度全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今天,让我们认识一位法律监督的捍卫者——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孙佰明。

  一切源于对检察事业的真挚热爱,一切源于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2016年,他在省侦监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2018年,他被陕西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20年,他又荣获“陕西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同年,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

  追诉犯罪的员额检察官

  说起孙佰明,走路一阵风、讲话倒豆子是众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孙佰明性格直爽、为人正直,讲究办案效率和质量,从检十年,办理各类案件一千多件,无一错案。因为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被同事亲切地称为“办案小智库”。

  不久前,他成功办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孙佰明在审查全案证据之后,发现案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逮捕条件,应当提请逮捕。作为承办人的孙佰明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并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交流,对类案进行清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后李某被及时抓获归案并批准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建章立制的全国检察业务能手

  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是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孙佰明被调到侦查监督部门后,针对辖区派出所数量多、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的情况,仔细分析了区域扫黄打非工作的违法犯罪特点,特别是涉嫌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打击难点,探索建立并完善了检察官驻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工作,将侦查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扫黄打非工作的第一线,充分发挥“检察引导侦查”的优势,形成了巡查制驻所综合监督机制。

  他撰写的《浅析检察官驻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之完善》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2017年检察改革理论调研活动优秀成果三等奖”,反映该机制的《蹲点》被检察日报评为“现场短新闻三等奖”。

  办理全国首例“精神传销”案的十佳公诉人

  在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化的改革中,孙佰明又踏上了公诉的岗位。仅两年的时间里便办理了540件案子,无一错案。承担着院里大要案办案任务的他,参与办理了全国第一起“精神传销”的案件。

  邪教、封建迷信、精神传销、诈骗……这一系列词汇出现在王某某等九人的诈骗案件中,属全国第一例开庭审理的精神传销诈骗财物犯罪案件。孙佰明被专门指定出庭支持公诉。

  由于涉案人数多、违法犯罪事实多、案情疑难复杂等原因,且作为全国首例精神传销案件,孙佰明和专案组成员连续数天晚上加班到深夜,数次修改起诉意见书、数次补充答辩提纲,有力地保证了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答辩的效果。通过长达两天的庭审,被告人最终在铁证面前认罪伏法。

  谈及自己的工作,孙佰明总会打趣道:“有时候就像个陀螺”。尽管忙碌,他却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高要求,身处防止冤假错案的前沿阵地,他坚定地履行着法律监督捍卫者的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一步步踏下坚实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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