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殊的检察职业
赋予了女检察官
一种怎样的逸致豪情
笔写初心,追忆流年
你和你的耳朵都不能错过的
“检察故事”
请用心倾听
人们常说,把简单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有着丰富的基层检察院工作经历,经过民行、公诉、反贪、侦监等多岗位的历练,成就了她深厚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多面过硬的业务技能,没有轰轰烈烈的典型事迹,却有“板凳要做十年冷”的坚定,“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淡定。她就是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芳娟。
成功的道路从来不是用鲜花铺就,荣誉的背后,必然是不懈的努力、辛勤的汗水和超常的付出。2016年,张芳娟荣获“全国第四届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同年,荣获陕西省第五届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2017年入选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2018年荣获西安市“尚德励志好青年”等。
救赎人心,才是最终目的
13年的从检经历,伴随她走过奋斗的青春岁月,4年的未成年人批捕工作,始终是她最怀念、感触最深的。张芳娟认为,批捕只是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要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达到救赎人心,才是最终目的。
如此感悟,便是缘于张芳娟那4年的未成年人批捕工作。4年中,不少帮教过的孩子让她觉得欣慰。其中,一个化名兰兰的女孩给她发了一条信息,让她记忆尤深,“芳娟姐,我如今在一个酒店工作,当上了大堂经理,认真努力工作,有时间就看书学习,我特别感谢你,感谢你给我一次重新走上社会的机会,以后我会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看到兰兰的改变,张芳娟很是高兴。兰兰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兰兰从小和爷爷生活在一起。爷爷生病没钱看医生,在学校上学的兰兰便偷了室友银行卡取了5000元想给爷爷看病,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指检察院。此案进入检察程序后,张芳娟提议对兰兰“不捕帮教”。经过对兰兰三个月的帮教观察,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对相关犯罪记录封存,使兰兰重新回归社会。
“爬格子”精雕细酌,案件质量才是生命线
人生就像马拉松比赛,一次次经历,也一次次成长。案件质量是生命线,张芳娟在办案中,将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办案程序,确保程序规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于事实、定性存在疑问的案件,积极查寻资料、判例,提交科室讨论、主动向领导汇报,防止出现错案。办案中她转变“构罪即捕”的工作理念,对案件的社会危险性认真审查,对于犯罪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过失犯罪、刑事和解等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的审查意见。张芳娟说,希望自己做一名有温度的执法者。
自工作以来,张芳娟一直坚持学习,认真学习刑法、刑诉法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掌握法律的最新规定。对于办案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尽力查找相关的判例、论文,仔细学习、研究,力求探寻立法意图并运用到办案中。长期坚持刻苦学习,使她成为部门的业务骨干,承办了许多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案件,如302路公交车辛某故意杀人案、彭某攀爬高压线塔寻衅滋事案等。
2018年,张芳娟参与撰写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证据审查情况分析》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审查问题研讨会上进行交流。同年,在西安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中,她撰写的“王佳涉嫌故意伤害案审查逮捕意见书”获得优秀审查逮捕意见书。
坚持“十指弹琴”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身处一线的执法办案人员, 张芳娟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在案件的办理中感觉到公平公正。
因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继续关押,也就是老百姓平时所说的是否能“放人”,所以会碰到有的嫌疑人家属为了能“放人”找办案人,有的被害人为了能逮捕嫌疑人也找办案人的情况。每当遇到此情形,张芳娟总是耐心给当事人讲法律、讲规定,做到让当事人信服。办案中经常要接待来访的群众和当事人,张芳娟总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让来访群众满意。如在办理的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众时常找张芳娟,有的群众要求严惩,改变罪名为集资诈骗罪,有的群众则认为王某有公司也在经营,不构成犯罪,要求放人,让王某经营还钱。面对诉求完全不同的群众,张芳娟积极和公安机关联系,引导取证,向群众说明集资款的去向,让群众分清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同时调查王某公司的经营状况,证实公司已无任何经营能力,使两方的群众都信服。
作为党员张芳娟深知初心使命就是那份共产党人身上宝贵的家国情怀,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始终如一。她坚持“十指弹琴”统筹兼顾,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厚植家国情怀。
从事检察工作13年,曾在多个岗位工作过,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张芳娟都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尽己所能,脚踏实地。张芳娟于检察工作,正如胡适先生的一句话“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