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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08-24 14:44:00  作者:  新闻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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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党的法治事业、检察事业发展历程中是一件具有深远和重要意义的大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日,按照陕西省榆林市市委书记李春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守华批示意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并研究审议《中共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中央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狠抓学习领会,主动学深悟透,并紧密结合省院“三有”争创和市院“高质量发展起步年”有关安排部署,立足榆林检察实际,对标《意见》强化落实,聚焦“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8月6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政法委员全体会议专题汇报市检察院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意见,市委政法委张守华书记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制约和支持保障,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意见》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职责、法治职责、监察职责落得更实更好,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颜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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