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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2-05-27 14:52:00    作者: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人脸识别 线索奖励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有群众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定区院)举报称:在本区的一售楼处存在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非法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经调查,2020年11月,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区设立某售楼处,销售新建高层住宅。该公司售楼处底楼大厅安装了有人脸信息收集、分析识别功能的高清摄像监控系统,所采集到的信息用于与房产中介的佣金结算。售楼大厅内虽放置“关于在售楼中心设置高清监控系统的告知书”展板“您已进入音视频采集区”告示牌,但采集行为并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且未按规定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范围以及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至2021年10月,该公司共计非法采集人脸识别点位信息20596条,涉及自然人2250个。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1.突出对关键证据的调查核实。嘉定区院在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案件开展细致调查。一是实地对涉事售楼处监控摄像头进行调查,发现其搭载了整套具有人脸收集、分析识别功能的软硬件系统,确认该售楼处存在未经允许非法采集客户个人信息的事实;二是开展对举报人、售楼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询问,查明该售楼处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目的是方便与房产中介进行佣金结算;三是前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该售楼处的经营情况,调取了售楼处人脸识别问题被举报的历史案件。通过对上述三组关键证据的调查核实,嘉定区院确认了售楼处存在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曾发现该问题而未进行有效处置的事实。

  2.促进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履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嘉定区院主动对接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共同对该年3月同一售楼处被群众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再次研判,认定了该公司长期通过监控系统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事实。结合调查情况,嘉定区院于2021年9月向区市监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嘉定区院在案件办理期间始终保持与区市监局的同频共振,共同约谈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引导执法人员对相关软硬件系统进行鉴定,对公司通过微信小程序中的内嵌协议可能存在违规进行提示。2022年1月29日,区市监局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嘉定区院在开展的“回头看”活动中,发现售楼处的相关设备已全部停用,取得监督效果。

  3.加强对群众举报的激励保障。在案件办理期间,恰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嘉定区院积极响应,及时研究制定本院《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案的线索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结合该案件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奖励政策进行宣传,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引导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办案效果】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人脸信息被赋予了移动支付、标签识别等功能。个人信息被频繁收集盗用,不仅关系到公众合法权益保护,更关系到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针对售楼处非法收集、储存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结算依据的市场乱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模式,实地调查核实、全面收集证据,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联动执法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营业场所加强源头管理,最终使久拖未决的问题得以解决。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不断加强类案监督,以点促面,推进全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

  此外,检察机关还通过线索举报奖励,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扩大案源渠道,依托新媒体端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了全民参与公益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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