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乡镇医疗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诉前检察建议 医疗废物 美丽乡村
【基本案情】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成吉思汗中心卫生院、卧牛河中心卫生院、哈拉苏卫生院等23家乡镇卫生院存在着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制定、落实不充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极易导致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等的污染,造成疾病感染和传播,严重威胁着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经查的23家乡镇卫生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落实不充分、执行不到位;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无明显的警示说明;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规范,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无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所使用焚烧炉等器具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等情况,存在威胁人体健康安全隐患并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扎兰屯市环境保护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23家乡镇卫生院未能尽到监管职责。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扎兰屯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成吉思汗中心卫生院、卧牛河中心卫生院、哈拉苏卫生院等23家乡镇卫生院可能存在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线索。从2018年8月开始,扎兰屯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专项监督活动。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活健康,扎兰屯市检察院向扎兰屯市环境保护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查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情况,对于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乡镇卫生院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整改落实,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依法安全处置医疗废物,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及环境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扎兰屯市环境保护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立即召集23家乡镇卫生院召开联合会议,就过渡期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经扎兰屯市规划局立项、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复,“扎兰屯市集中式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即“博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于2018年开工建设,已完成厂区主车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具备试运营条件。
扎兰屯市检察院就扎兰屯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扎兰屯市主要领导就此项问题专门听取了汇报,直接推动了扎兰屯市首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建设进程。2019年1月1日起,该处置中心开始调试运营,其他配套设施2019年底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医疗废物处置提供了更加规范,科学、环保的硬件支撑。此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活健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办案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不能忽视对垃圾的回收整治,而其中危险性较为突出、环境影响较为严重的就是关于医疗废物的处理,该问题的有效解决,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不仅敲响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警钟,同时引发了对于乡村环境治理的思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思想即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造宜居乡村,同样是公益诉讼工作调整范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检察机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一是加强相关行政机关单位之间针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问题的沟通,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在此次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专项监督活动中,扎兰屯市检察院发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涉及环境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多个部门,出现了“多龙治水”问题。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相关监管单位履行职责,畅通行政机关沟通渠道,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为纽带,搭建起扎兰屯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多方沟通协调的桥梁。
二是推动扎兰屯市建设首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工作进程。在扎兰屯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引起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扎兰屯市环境保护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召集23家乡镇卫生院召开联合会议,就过渡期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了扎兰屯市首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建设落成。
三是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强化内部监管执法活动,促使其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形成污染防治合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不同部门联合起来,共同为扎兰屯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建立整体工作机制,从制度设计上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法可依;深化工作创新,针对现有工作漏洞及时堵塞,在积极推动医疗废物源头治理和整体改进的同时,形成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的长效机制,防止因医疗废物外流和管理不当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完善监管治理,对于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范,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