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云南省维西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消防通道安全隐患 人民监督员 公开听证 综合治理
【要 旨】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检察机关针对维西县保和镇城区街道、小区的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妨碍消防救援、出行安全等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能动履职,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在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建立相应消防机制,从源头治理安全隐患。
【基本案情】
随着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全县车辆用户逐年增加,各居民小区的停车位难以满足停车需求,加之部分车辆用户规范停车意识淡薄和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的管理不规范,导致本县多个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形普遍存在,为火灾救援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维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城区范围内存在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调查,分管副检察长牵头,由承办检察官和扫黑除恶综合治理组成员组成调查组,到各居民小区调查核实、征求意见,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两名作为见证人全程参与调查。2021年4月16日维西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会,并在会上与负责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小区居民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征求意见过程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想法。
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畅通消防救援通道、方便居民出行安全,听证会当日维西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了如下的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各职能部门和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力度,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加大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单位消防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即知即改,并于2021年6月16日对整改结果进行如下回复:一是推进“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落实,联合印发了《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住建等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理清了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二是全面排查,摸清“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底数及基本情况,并对未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工作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对重要路段设置提示牌10余处,督促物管公司加设指示牌及标识8处,指导小区进行划线标识消防车通道30余处,设道路、消防车通道标识20余处。另,通过先后10余次的联合执法,对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车辆张贴、下发违停提示单200余份,查处车辆447辆,并对相关车辆信息进行曝光。三是广泛宣传,提升辖区群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意识。在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居民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关于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200余份,公布了96119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等公众监督渠道。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火灾隐患曝光台》栏目、《消防安全一起学》等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开展消防车通道违停曝光5期、县消防大队及交警大队在公众号、微信群、微博、抖音发送宣传20余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典型意义】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不能被占用、堵塞。通过该案的办理,维西县内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安全隐患被消除,维西县消防通道的管理规范化,切实保障了“生命通道”的畅通无阻。检察建议下发后,开展“回头看”,帮助行业主管部门想办法、抓落实,使检察建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维西县检察院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要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