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座建造80余年的抗日碉堡,被居民私自占用近30年。革命文物蒙上尘埃,行政机关久不作为,私占居民有恃无恐......如何让受损碉堡恢复原貌,如何让革命文物经久传承?面对上述亟待解决的难题,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居民抵触情绪,碉堡原貌终于得以恢复。
案件来源。2021年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3月,公益诉讼观察员、龙山镇人大代表先后向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反映,龙山抗日碉堡群周围环境脏乱,有损革命文物庄严、肃穆的形象。
调查核实。根据线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勘查后发现,龙山抗日碉堡群中6个(或写近一半)碉堡保护现状较差,日常无人维护,表现为碉堡内部用于储物、外墙被涂抹刻画、周围堆有废弃物、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石碑破损,最为严重的是,邱王山南子堡本体被一户居民擅自砌于自家围墙内。
据查证,龙山抗日碉堡群系1934年抗日战争前夕,民国政府为抗击日军在浙东沿海登陆,于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山至澥浦一线沿海地带建造,原为500米一堡,慈溪境内现存尚有14座。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将龙山抗日碉堡群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浙江省文物局将龙山抗日碉堡群公布为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该碉堡群是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争取人民自由的伟大见证。
督促履职。实地调查后,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上述6个碉堡处于杂乱的环境之中,且邱王山南子堡存在损毁风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刻不容缓。
2021年5月,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涉案碉堡安全、恢复龙山抗日碉堡群原貌,维护革命文物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检察建议整改期满后,被建议单位回复“已对涉案碉堡本体及周边场地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邱王山南子堡采取迁移保护措施,推动迁移保护方案编制及项目实施。”
同年9月,公益诉讼检察官“回头看”发现,邱王山东暗堡、东母堡、北子堡、东子堡、农垦场子堡保护不力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但邱王山南子堡仍被嵌于民宅围墙,迁移保护方案编制及项目实施无实质性进展。
分析研判。面对行政机关书面回复但实际不予履职的情况,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得知:上述民宅围墙修建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邱王山南子堡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自2017年龙山抗日碉堡群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慈溪市相关部门曾多次计划对邱王山南子堡采取保护措施,均遭到私占碉堡修建围墙村民的顽固阻挠。面对龙山抗日碉堡群保护的历史困境、群众阻力,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一直存在畏难情绪,放任南子堡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导致保护措施多年难以落实到位。
经分析研判,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建议单位未履职到位,邱王山南子堡未得到有效保护,革命文物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同年11月8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整改落实。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龙山镇政府、邱王山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精心研究恢复邱王山南子堡历史风貌的保护方案。在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参与下,最终确定拆除邱王山南子堡本体上方围墙,并建造护栏予以独立保护。经过多方协调及释法说理,将邱王山南子堡作为围墙使用的农户签署了施工同意书。
同年11月23日,在文物专家和专职文保人员现场监督下,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保护方案对邱王山南子堡正式进行修复。仅一周,压占邱王山南子堡的围墙已彻底拆除,全新护栏也建造完毕,文物保护标志石碑修缮完成,该堡历史原貌终于得到恢复。
经现场调查核实,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前,被告已依法全面履职,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可以依法撤回起诉。目前撤回起诉申请已层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保护文物,公益诉讼在行动。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指明了重要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针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革命文物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责,协同行政机关破解监管难点,促进健全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对于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