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烈士陵园环境整修提档及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烈士陵园环境整修提档及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 持续监督
【基本案情】
淮海战役“张庄歼灭战烈士陵园”属于街道管理级别烈士纪念设施,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1949年1月淮海战役张庄歼灭战结束后,张庄村民将阵亡烈士遗体就地掩埋。1966年清明。当时公社组织群众将烈士遗骸集中迁移并立碑纪念,后经批准迁移重修烈士陵园。该陵园长期用铁丝网圈围,因时间久远,现场铁丝网生锈黑黄、杂草丛生,保护环境不佳。内设五座烈士墓的墓碑字迹斑驳模糊、墓体陈旧破损,底部碑座脏乱。另,辖区内有一处零散无名烈士墓,未设立墓碑且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严重损害了英雄烈士的尊严及爱国主义精神瞻仰的环境。
【检察机关监督亮点】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经开区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缺失,侵害英烈荣誉、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职权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经开区院主动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取辖区英烈纪念设施统计清单,查明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墓具体数量、详细名称和分布位置,确定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行政主体。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地走访排查辖区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墓,调查记录管理维护现状,固定证据材料。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牵头同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街道镇办召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圆桌会议,共同探讨修复方案、整改时长、升级改造存在的困难及解决路径。
2021年4月1日,经开区院向相关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该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修缮墓碑、清除杂草、改善环境,保持英烈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同时开展专项排查,对辖区英烈设施毁损等问题集中整治。同年5月17日,被建议单位对烈士陵园进行整改维护。经开区院现场查看陵园维修状况,墓碑已经涂抹黑漆并文字描金、墓体修复且杂草清除完毕。
2021年11月24日,在高检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经开区院针对辖区内一处零散无名烈士墓年久失修问题,再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针对零散烈士墓问题,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有序实施集中迁移管护。12月31日,被建议单位将该零散烈士墓迁入“张庄歼灭战烈士陵园”集中管护并立无名烈士纪念碑,同时投入200余万元对陵园内外部环境再次整修。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开区院及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街道镇办退役军人事务站等4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该烈士陵园修缮竣工仪式,并敬献花圈缅怀英烈。
【办案效果】
一是市区两级院联动工作,构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新模式。烈士陵园和零散烈士墓是英烈纪念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徐州两级检察机关联动,沟通研判烈士陵园整改修缮、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问题及困难解决路径,有效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确保红色资源保护落到实处。
二是通过多方座谈解决管护选址、维修资金等突出问题,形成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辖区合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通过行政公益诉前建议、圆桌会议、持续监督等方式,推动多部门依法履职实现零散烈士墓集中管护和烈士陵园环境的整修升级,弘扬尊英烈敬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推动建立英烈权益保护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作用,实现公益保护双赢共赢。经开区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英烈保护领域的日常联络、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以检察履职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将专项行动转变为长效机制,在英烈保护领域赋予检察公益办案更深更广社会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