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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诉哈尔滨某防水材料公司、姜甲、姜乙等五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12-09 11:0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诉哈尔滨某防水材料公司、姜甲、姜乙等五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  危险废物违规处置  生态保护协作  虚拟治理成本法    

  【基本案情】

  哈尔滨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防水材料公司”)于2006年成立,在防水材料生产过程中用水喷淋原理过滤生产废气,产生大量工业废水。2018至2019年,公司厂长姜乙两次组织向厂区西侧一大坑内违规倾倒工业废水20余吨。后因大坑被填埋无法继续倾倒,乙于2020年11月联络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监察工作人员于某某帮助处理某某私自联系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环卫三中心中队长冯某某帮助处理。冯某某私自指派环卫三中心工作人员肖某某、周某某驾驶环卫吸粪车帮助清运工业废水,二人将20吨工业废水直接倾倒哈尔滨市香坊区穆家沟三环桥附近排雨水井内,倾倒的工业废水流入马家沟河。经检测,某防水材料公司厂区西侧一大坑内马家沟河污染处地表水检测出石油烃(C10-C40),系危险废物。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甲不仅未按规定组织处置公司的工业废水,而且放任姜随意倾倒工业废水案件发生后,马家沟地表水污染物由香坊区城市管理局清除完毕,清除污染费用及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费用合计人民币36.24元。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0年12月,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香坊区院”)公益诉讼履职时发现马家沟被污染的线索。香坊区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介入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多次共同前往某防水材料公司厂区、油污倾倒地点进行现场勘查调查核实,委托黑龙江科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取检测样本,初步判定某防水材料公司、姜甲、姜乙、于某某、冯某某、肖某某、周某某违规倾倒工业废水污染土壤及马家沟河的事实,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4月15日,香坊区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与香坊区生态环境局共同委托黑龙江省泽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由于案发已近半年,河水中污染物已被清除,损害现场无法复原,导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难以计算。经鉴定机构研判,采取虚拟治理成本法”,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量化为90余万元。8月17日,香坊区院向香坊区法院提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姜甲、姜乙等五人通过黑龙江省范围内发行的纸质媒体或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被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其工厂西侧大坑内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0万元;被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姜甲、姜乙等5人连带支付马家沟污染区域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费用及清除污染费用共计96.24元。9月29日,香坊区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单位哈尔滨防水材料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姜甲等五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被告防水材料公司赔偿土壤、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金3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防水材料公司、姜甲等五人共同赔偿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金96.24万元;被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姜甲、姜乙等五人通过黑龙江省范围内发行的纸质媒体或电视台公开赔礼道歉。在办案过程中,香坊区院发现负责黎明街道片区环境监察工作的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中队长李某某和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监察大队二中队长修某某存在未及时更新日常监管台账等失职行为,坚持“以监督促监管、以追责促整治、以追罪促修复”工作思路,将李某某修某某涉嫌违纪的线索移送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派驻纪检组处理。9月13日,中共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李某某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对修某某作出诫勉谈话处分。香坊区院以此案为契机,牵头与香坊区河湖长办公室、香坊区生态环境局、香坊区公安分局、香坊区法院会签《建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香坊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形成地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合力,推动香坊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办案效果

  检察机关深化监督模式,通过介入侦查、移送涉嫌犯罪及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严厉打击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最大限度修复了受损生态环境,办案质效较好。鉴定机构采用虚拟成本治理鉴定方法,计算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解决缺乏生态环境损害恢复评价指标鉴定难题提供了新路径。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当地河湖治理存在信息不能共享、线索移送壁垒以及协作不畅等问题,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共同建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具有典型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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