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检察工作机制
“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对接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举措,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2017年12月,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全面推进“河长制+检察”的八项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已连续五年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推进河长制内容写入北京市1号总河长令中。今年以来,北京市检察院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模式,助力首都园林绿化资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发展,于今年6月和7月分别与市林长制办公室、市田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制+检察”“田长制+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并推动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市级林长、田长,市检察院成为市林长办公室、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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