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听】和法治副校长一起涨知识|远离有组织犯罪,不做"黑社会"和"捣蛋鬼"
【编者按】2022年5月1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检察机关历来重视校园普法工作。2022年1月,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2022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全国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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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王炜宁,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建设乡学校六年级的学生。
我们的学校有些“特殊”:一是人少。目前我们全校总共有9名不同年级的学生。二是我们的父母大多都是在外地务工,我们这些孩子经常长时间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在 平时生活中,我们的确缺少了一些父母的陪伴,但是我们在学校的生活还是很精彩的,也有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位我们特别喜欢的老师,他就是我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范国成,他是友谊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经常来我们学校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给我们带来很多有趣的案例故事。他给我们上的那堂以“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课,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范国成给同学们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课堂上,范老师像朋友间聊天一样为我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他告诉我们:在实践中,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二是向未成年人传授、示范犯罪方法,教唆其犯罪,或者采用欺骗等手段在未成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实施有组织犯罪的行为;三是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听到这里我才发现,原来,有组织犯罪还有这么多隐秘的表现形式,即使在安全的校园里也藏有风险和隐患,我们有受到侵害的可能,同时如果被误导,也会成为“暴力参与者”,误入“黑社会”。
范老师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犯罪有自身性格、人格、心理等因素的影响,但更多的是外部社会环境的诱导、煽动。要远离有组织犯罪,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成为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少年。在学校里,要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不做伤害别人的“霸凌者”,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遇到困难或不法行为时及时向老师或者检察官求助。
如果我们参与并实施了犯罪行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在范老师的课堂上,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治的严肃和权威。我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做“黑社会”和“捣蛋鬼”!
作者:黑龙江省友谊县建设乡小学 王炜宁
文稿统筹:高文雯
监制:张梦娇
审核: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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