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单位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前,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已转入常态化阶段。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确定的总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力惩治、震慑了一批犯罪,协同整治、规范了一些行业乱象,集中传播、普及了各类反诈知识。
最高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检察机关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结合检察职责,细化落实全国专项办制定的总体方案,并对省级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作为协同整治规范的重要抓手。
专项行动中,最高检组织各级检察机关对10起重大养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组织地方检察机关及时起诉一批在办养老诈骗案件。最高检先后发布两批13件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解决司法实践中养老诈骗犯罪的具体理解适用问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深化反诈宣传教育。
围绕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六大重点领域,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协作配合、相互监督制约,迅速形成了严厉惩治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7594人,提起公诉8516人;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涉及养老产业的1292人,提供所谓“养老服务”的561人,投资所谓“养老项目”的470人,销售所谓“养老产品”的423人,宣称“以房养老”的69人,代办所谓“养老保险”的126人,开展所谓“养老帮扶”的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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