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6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继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
2022年10月24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10月30日,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举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家安全部部长、党委书记陈一新作辅导报告;2022年11月1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进行深入研究讨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2022年11月2日,最高检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2022年11月3日,最高检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11月8日,最高检机关青年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开班。11月15日,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举行,会议要求更加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1月24日,最高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员大会并讲授党课时提出,要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立足法定职责,结合已经推开的工作去深切感悟,结合正在推进的工作去深刻把握,结合应该推动的工作去深入思考,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最高检党组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要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记“国之大者”,做到“六个坚持”,结合《意见》,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检察事业的发展,把二十大报告明确具体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和早已融入在日常检察履职中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好担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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