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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引导打鸟村民成为护鸟志愿者

作者:张海燕 胡传仁 何丽强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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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息县: 

  引导打鸟村民成为护鸟志愿者 

  

  位于河南省新县的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 

  河南信阳地处大别山腹地,这里诞生了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新四军第四支队、新四军第五师和大别山游击队,还创造了“28年红旗不倒”的历史传奇,铸就了“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勇当前锋”的大别山精神。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大别山精神融入党建、队建,推动检察业务蓬勃发展,演绎出一个个动人的检察为民故事。 

  “检察官的教育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做好义务宣传员。现在我的主要工作是劝导村民不要乱捕滥猎、私挖盗采。”6月15日,在息县临河乡某村,身着红色志愿者服的王某真诚地对回访检察官说。 

  王某曾擅自架设粘鸟网、诱鸟器等禁猎工具,猎捕黑水鸡100余只,并从同村村民处收购黑水鸡270余只,贩卖给他人牟利。经鉴定,王某猎捕的黑水鸡系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王某主要靠务农和打零工为生,其母亲身患多种疾病,因看病吃药开销大,才猎捕黑水鸡补贴家用,且王某案发后有投案自首情节。 

  如何将案件办好?检察官一方面耐心地向王某释法说理,促使其真诚悔过,主动表达赔偿生态损害损失的意愿,并承诺通过做义工等方式弥补过错;另一方面听取村民希望检察机关给王某改过自新机会的意见,让其保护周围的野生动物。息县检察院结合该案实际情况,提出对王某减轻处罚、从宽处理的建议,被法院采纳。该案经法院审理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被判赔偿国家生态损害损失3万元。 

  与此同时,息县检察院还根据该案例制作了情景普法剧《张铁锤的烦恼之捕鸟记》,干警深入乡村向村民释法说理。在“检察蓝”的守护下,过去打鸟的村民如今成了爱鸟、护鸟的“土专家”,曾经飞往他乡的鸟儿也渐渐地飞了回来。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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