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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称
孔雀河畔的石榴花
报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天山脚下,孔雀河畔石榴花开红胜火,象征民族团结的石榴花孕育火红的石榴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1979年恢复重建,历经几代检察人数十年日夜不辍接续奋斗,早已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伟大使命融入血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锻造出一支由5个民族102人组成,有着光荣历史和团结奋斗精神传承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形成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的“孔雀河畔的石榴花”检察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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