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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界定难需分级分类,平台责任应有序有度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时间:2023-07-18 14:5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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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络暴力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7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中心主办的“网络暴力治理体系与责任结构”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副教授谈到网络暴力问题时表示,平台处于网络暴力治理的前端,应该明确有序有度界定平台责任,不宜泛化。

  李怀胜谈到,现行法律针对网络暴力有相应规定。例如,民法和刑法上都对侮辱诽谤有相关规定。在具体实践中,网络暴力难以界定且范畴庞大,包括轻微的言语冒犯,也包括最严重的侮辱诽谤等行为,其中有一部分的行为和言论,没有实质干预的必要。因此他建议,治理网暴应该从现有法律规范出发,打击“金字塔尖”式重大网络暴力事件,如考虑刑法中侮辱罪、诽谤罪,民法中相关的侮辱行为、诽谤行为的界定,着重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的救济难题,通过具体个案司法解决,寻求建立具体的法律规则。

  他认为,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应建立网络暴力的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分级是区分哪些值得法律介入,哪些不值得;分类则是明确已经值得法律介入的网络暴力当中,区分哪些是需要民事介入,哪些需要刑事介入,对于民事介入和刑事介入,则需要再进一步梳理具体的难点,通过对司法实践中难点的解决,来寻求破局之路。

  “互联网平台处于网络暴力防范治理第一线,承担直接治理的主体责任。但平台责任存在泛化问题,一旦出现某些网络乱象,如同条件反射式要求平台承担责任,成为网络平台不堪承受之重。网络平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也不能忽略网络平台也是商业主体,要协调平衡社会责任承担与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目标。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和网络空间信息内容生态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护互联网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李怀胜说。

  李怀胜谈到,网信办7月刚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络平台提出多项要求,包括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等。2022年网信办发布的相关意见通知、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对网络平台也提出了很多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可以依据这些已经出台的,或者将要出台的法律规定或者部门规章,测度平台治理机制与处罚措施的落实程度。

  “任何措施做得再严密,都不可能杜绝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网络平台无法消除所有网络暴力。如果平台在治理网暴上达到了资源投入和资源产出的一定阈值,在这个阈值之上,我们可以认为平台尽到相关责任了。在治理网暴过程中,应寻求资源投入与产出的效用最大化,而非一味无限投入资源,这个测评体系也是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李怀胜建议,应从治理效能与数量级的角度看待平台的网暴治理情况,实现社会治理投入产出效用的最大化,而非唯结果论、无限投入资源。

  “司法机关在介入网络暴力当事人的刑事或者民事保护中,取证的权限到底有多大?对当事人进行保护和救济的过程中,具体的难点是什么?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等,能不能保障当事人权利,若实现不了,梗阻在哪里?”李怀胜认为,网络暴力治理同时面临司法救济难题和与个人信息保护间的价值平衡难题,需要在具体机制上打通“最后一百米”甚至“最后一米”,保护当事人权益。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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