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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红梅代表: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
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坚持用案例说话、用案例普法,特别是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大跟踪和监督力度,及时发布相关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并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办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
杨尚真代表:"挂案"清理体现检察能动履职担当
希望检察机关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挂案”诉源治理,运用大数据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动态监督,使新增“挂案”早发现、早预防、早清理。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互通协作,探索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通报机制,杜绝再次出现‘挂案’现象。 -
刘秀云代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落地见效
检察机关要联合教育部门,深入基层一线,重点监督检查偏远地区和乡村学校,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还要从校方管理和行政监管入手,制发相应的检察建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落地见效。 -
戴长冰代表: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彰显检察担当
希望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虚假诉讼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违法的经济和法律成本。同时注重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从而提高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筛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深度监督。 -
刘锦秀代表:优化营商环境要更加接地气
我建议优化营商环境要更加接地气,对企业开展的培训可以直接培训法定代表人,这样可以更好地支持和引导经济健康发展。普法要更深入地进村、进校区,用基层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将普法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 -
里赞代表:检察实践为立法变革奠定重要基础
当前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的脚步越来越稳,与此相对的是立法和顶层设计的相对滞后,这会导致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面临无法可依、无例可循的局面,因此,需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检察机关的探索实践已经为诉讼体制、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基础条件。 -
吴英代表:构建企业发展容错纠错机制
办案子就是在办当事人的人生,办案子也是在办企业的生死。这些年,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有了很大转变,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加注重结合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更加注重从源头上为企业减少讼累,助力企业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 -
耿福能代表: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 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近年来,我国商标工作发生巨大变化,在强化商标注册前端管理的同时,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也取得了许多的立法和司法成果。如,修正商标法等法律,努力解决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提高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