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福建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帆。(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吴平)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福建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帆在大会发言中指出,诚信政府的前提是法治政府,是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
张帆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形成全社会的“信任共同体”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不仅具有示范效应,而且关乎民心得失。然而,一些政府部门缺乏畏权之心、畏民之心,不在乎失信于民,张帆建议从三个方面树立政府公信力。
一是以身作则,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的前提是法治政府,是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要将政府公信力作为评价执政状况的重要标准,对于政府的失信行为,要敢于问责,并设计出明确的问责机制。诚信不仅是政府的道义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二是深入反腐,坚持秉公用权。反腐倡廉是诚信社会建设的根本保障。许多案例表明,官员的私欲常常成为破坏政府公信力的主要原因。当前,中共中央领导的全方位反腐有效地推进了政治清明和政府清廉。事实证明,“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三是整治陋习,匡正为官之德。在所谓“官场惯例”中,某些陋习危害尤烈,如“新官不理旧账”。在制度设计方面,必须建立干部任期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必须对制定、变更、废止政府决策的权限、程序等做出严格的规定,并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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