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6年>>201602>>2016全国两会>>关注>>搜热词

[监督]陈舒代表:在全国推广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

时间:2016-03-10 22:39:00  作者:谢文英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正义网记者谢文英 摄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谢文英)“不知情的监督无法实现监督的精准和常态化。对检察机关而言,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有助于落实全面监督刑事侦查活动。”在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与其他代表分享着自己的调研成果。

  陈舒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自2013年实施以来,最高检、公安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但是,还有很多刑事诉讼环节没有得到规制,尚未形成全面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的规范。

  通过多年调研,陈舒惊喜地发现,广东省检察机关在探索全面监督刑事侦查活动方面走到了全国前列。

  “广东省检察院和深圳市检察院研发创立的‘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后改进为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就实现了侦查活动监督与审查逮捕工作的有机融合,与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相衔接。”陈舒说,该平台通过设置监督节点,提供规范、精细的指引,让干警在办案流程中对办案质量和司法办案开展全过程监督,精准找出节点问题并进行动态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从而有效制约和纠正就案办案、忽视监督倾向。

  “平台的运行实践表明,公安执法不严格、办案不规范的现象在逐渐减少,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奠定了良好基础。”陈舒说,更为重要的是,它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有机衔接,使检察监督结果转化为公安内部执法考核的重要参考,激发了公安机关落实检察监督意见的内在动力,实现了公安机关对监督意见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的转变,同时提升了检察监督的刚性和品质。

  陈舒认为,广东省建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探索,取得不错的效果。今年两会上,陈舒将提交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由最高检与公安部出台相关规定,向全国推广,形成统一规范。

[责任编辑:刘彬]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