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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唠一唠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那些案

时间:2016-03-14 10:44:00  作者:最高检新媒体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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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织成一张全方位的保护网,默默守护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与民生民利。其中,一些大要案更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都有“出镜”机会。

今天,检察君就带您深入了解这些案件背后的故事,唠唠这些案件所释放出的法治信号。独家揭秘,精彩不容错过。

 

民以食为天。在保卫百姓餐桌和药箱的行动中,检察机关一直冲锋在前。咱不吹牛,检察君用案例说话!

 


 

 

检察君得知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时,内心几乎是崩溃的。还能不能让小伙伴们安心吃肉了?2013年至2014年,该公司先后将回收、过期的烟熏风味肉饼、冷冻腌制牛排等再加工后对外销售。2015年9月,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该案提起公诉。

 

 


 

 

还有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一样让检察君愤怒。2014年8月以来,这个犯罪团伙在网上销售假药牟利,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侵害对象,涉及31个省份300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700余万元。经最高检挂牌督办,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该犯罪团伙44名犯罪嫌疑人并提起公诉。

 

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检使出了浑身解数。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最高检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督促食药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

 

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为食药安全再加一道保险,让咱老百姓大饱“口福”时更安心。

 

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受到患者和社会公众的尊敬。然而,部分“医闹”乃至伤医、杀医事件,却让医疗工作者伤透了心,更破坏了和谐有序的就医秩序。

打击涉医犯罪,检察机关决不手软。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6·16”伤医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2015年6月16日8时许,因怀疑自身癌细胞扩散与医生复查时未详细检查有关,患者王权芬心生报复之心,使用汽油纵火烧伤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覃某胸、面部,致其构成重伤二级。广西三级检察机关对此案十分重视,南宁市检察院、西乡塘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5年7月,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权芬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附带民事赔偿41.9万元。

 

伤医案落幕,平安就医环境建设却没有放松。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到,2015年最高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发布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突出打击暴力伤医等犯罪,营造安全行医就医环境,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检察君要说,有了检察机关的默默守护,白衣天使们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小伙伴们就医时也更踏实啦!

 

 

投资圈里臭名昭著的“e租宝”,您肯定听说过吧?检察君简要介绍此案,帮您防微杜渐、远离非法集资骗局。

 

“e租宝”——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对记者说。古老的庞氏骗局手法,为啥仍然有这么多人上当?一方面是高额利息的诱惑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很多老百姓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风险意识。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非法集资骗局更容易引诱赚钱心切的投资人飞蛾扑火。

 

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2791人。

 

检察机关的努力,可谓战果累累,真正实现了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马乐案”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大老鼠仓,是近年来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中的知名大案。

 

2015年12月11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再审获改判。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抗诉意见,原审被告人马乐被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马乐案”可不是一般意义上普通的抗诉案件,足以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史册上,乃至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且听检察君为您仔细分说。

 

首先,此案是建国以来最高法直接开庭审理、最高检直接派员出庭的抗诉第一案。

 

其次,本案前后历时两年,历经深圳市检、广东省检、最高检三级接力抗诉,彰显了检察机关敢于监督、敢于纠错的决心与担当。

 

再次,与大多数的抗诉案不同,“马乐案”检察机关抗诉的不是事实和证据问题,而是法律适用问题,坚持在法律适用问题上严格按照立法精神解释法律,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级检察机关接力抗诉马乐案,坚守法治的底线,凸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刚性与韧劲。检察君自豪地为他们点个赞!

 

安全生产大如天。2015年,两起举国震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惨痛损失令人揪心,再次敲响警钟。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爆炸事故造成112人遇难,失踪人员95人,其中消防官兵85人。

 

 


 

 

2015年12月20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发生渣土滑坡事故。截至2016年1月28日,共73人遇难。90家企业4630名人员受到事故影响。

 

上述事故发生后,最高检第一时间派员主动介入调查。截至目前,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立案的瑞海公司主要负责人于学伟等22人依法批捕;已立案查办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敏锋等18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批捕事故相关责任人35人。

 

中央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中央号召,通过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严查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有力促进了党中央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地落实。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检察机关“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机制,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

 

2016年,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检察君有理由相信,推动生产安全,检察机关将祭出更多给力的举措,给社会更多给力的回应!

 


腾格里沙漠位于内蒙古、宁夏和甘肃交界处。“腾格里”在蒙古语里意为最高的天神,本应受到尊崇。然而,环境污染却亵渎了腾格里的圣洁。

 

 


 

 

自2014年9月起,媒体相继曝出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工业园部分企业、宁夏中卫明盛染化公司、宁夏中卫工业园区部分企业、甘肃武威市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腾格里沙漠腹地。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到,案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内蒙古、甘肃、宁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6家化工企业10名责任人提起公诉,查办渎职犯罪4人。”


检察君忍不住大声疾呼,地方政府要严守环保关,不能走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检察机关将关口前移,加强与环境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保护青山绿水。

 

守护绿水青山,检察官虽重任在肩,但决心不减,力度不降!奔跑吧,检察官们!在守护绿水青山的道路上,期待你们更多的精彩表现!

 

 

陈满案、钱仁风案、许金龙案、杨明案,这些案子都是重大冤错案件。而这些案件在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之后,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涉案当事人得以洗冤。

 

 


 

 

陈满案是检察机关以抗诉形式纠正错案,替当事人洗冤的典型案例。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无罪抗诉。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法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这是最高检首次就刑事申诉案件向最高法启动抗诉程序,也是最高检首次对原判有罪的案件抗无罪。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勇于纠错的决心,可见一斑。

 

 


 

 

钱仁风案则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形式纠正错案,替当事人洗冤的典型案例。2015年12月21日,钱仁风案经云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建议再审,云南省高法作出再审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钱仁风无罪,并当庭释放。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也坦言,深刻反省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沉痛教训,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为此,2016年,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

 

坦诚、坚定、务实,检察机关对待冤假错案的态度与行动,传递着法治的温度,诠释着法治的精神,也更加坚定了小伙伴们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

 

2015年可谓是公益诉讼元年。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5年底,试点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相继诞生。

 

 


 

 

为什么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对县环保局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且听检察君慢慢道来——

 

公益诉讼试点后,提起的第一个行政公益诉讼是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试点后提起的第一个民事公益诉讼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是试点后判决的第一个行政公益诉讼!不仅提起公益诉讼,而且取得了胜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难怪此案列入工作报告之中。先给锦屏县检察院点个赞。

 

检察君相信,有了第一案的示范效应,公益诉讼将会更受关注。

 

可能会有网友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2件,这个成绩单似乎不够突出?这里检察君自卖自夸一下,给大家普及个小知识。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必须先启动诉前程序。如通过诉前程序,已有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或相关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的,就不再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透露,自2015年7月以来,检察机关“对325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224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6件。”可见,诉前程序在维护公共利益,纠正行政违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诉前程序与公益诉讼,一体两翼,珠联璧合,正是这项改革的价值所在。

 

万事开头难,有了这么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检察君相信,2016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将会更蓬勃发展。

 

 

 

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一桩桩大案,只不过是正义海洋中翻卷起的耀眼浪花。年复一年,广大检察人员正是通过依法办理各种各样的案件,默默守护着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人民生活幸福安康。

 

小伙伴们,这些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案件,检察君已经介绍完毕。是不是还没看过瘾?检察君特别推荐,除了本文 “案件篇”,还有更涨姿势的“人物篇”“数据篇”“事件篇”,欢迎围观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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