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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扒一扒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那些事

时间:2016-03-14 15:01:00  作者:最高检新媒体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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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这份报告可谓是过去一年我国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的大事记。

今天,检察君精心梳理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的10件“大事儿”,和您仔细聊一聊大事儿背后的法治密码。

 

  

毒豆芽、皮革奶、毒海鲜、地沟油……餐桌上的安全问题令百姓焦虑不安。鉴于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继2014年之后,最高检再次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且直接挂牌督办81件重大案件。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时指出,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最高检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这个文件可不得了,它是目前为止第一个具体领域最高检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共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在“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具有“破冰”作用和标志性意义。

 

检察君听说,2016年,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舌尖上的安全”又加了道安全阀。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

 

2015年5月,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之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范围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实现全覆盖。

 

 

 

 

为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集约化和专业化,2015年12月,最高检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这意味着检察机关未检机构组织专业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更加严密。小朋友们在检察院里也有娘家人了哦。

 

检察君相信,有了更专业的舞台,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将更加凸显。届时,将有更多的“检察姐姐”、“检察哥哥”们成为小朋友们最知心的朋友。

 

 一年前,大约在冬季,身在最高检控告检察厅的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身在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的当事人实现了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这是全国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以来,最高检首次运用该系统接待群众来访。

 

这视频聊天,能聊出正经事儿吗?检察君可要提醒你注意了,这可不是普通的QQ网友视频聊天,这是当事人出大事儿了,找检察官反映问题。只不过以往他们可能要千里迢迢来到省城、京城,排上长队,递上一份材料,见一面,再跑回老家。这一个来回,远的要好几天,车票钱足有上千元。平民百姓,哪来那么多钱折腾?

 

 

 

 

2015年,最高检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这意味着各地群众今后“足不出县”就可以向最高检进行控告、申诉。

 

这项司法便民的好举措,令检察君想起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热词。而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不就是作为供给方的检察机关,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吗?这就是法治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呀!检察君真心忍不住要啧啧称赞了!

 


法律好高深、好难懂……检察君忍不住要说,你不知道检察官以案释法啊?

 

2015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要求检察官结合办案,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规定》,检察官重点对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
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案件;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
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
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件。

 

 

检察官结合办案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有助于违法犯罪的人认罪服法,也有利于定分止争,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你说不定就是下一个马云。然而,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如何更加有力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千千万万个明天的马云保驾护航呢?

 

2015年以来,带着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曹建明检察长到多地调研,深入基层问计寻策,面对面与企业界人士、检察人员座谈。2016年1月5日,曹建明率最高检院领导一行,登门拜访全国工商联,深入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检察君了解到,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最高检于2015年专门制定实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8条意见。前不久又专门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出台这两个意见,最高检目的明确,就是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企业产权权益,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如何理解这46条意见,很简单,曹建明检察长已经在报告中告诉我们核心要义,那就是“三个平等”、“五个界限”、“三个慎重”——

 

 

“三个平等”,即检察机关重视在司法办案中要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
“五个界限”,即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个慎重”,即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坚持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考虑办案时机和方式。

 

 

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真是蛮拼的!

 


李克强总理曾叮嘱身边工作人员说:“你们是在农民中成长起来的,农民是你们的客户,也是你们的衣食父母。”多暖心的一句话。那衣食父母有难了,你是管呢,还是不管呢?毋庸置疑,必须管!谁坑咱衣食父母了,检察机关必须查清楚。

 

2015年7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查克扣侵吞惠农扶贫领域资金的那些“蝇贪”。据统计,2015年,在专项行动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员令。为了给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2月23日,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围绕“五个一批”工程,聚焦重点领域;围绕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聚焦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围绕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聚焦重点地区,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是什么东东?检察君告诉您,它可是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

 

2015年9月,最高检印发该《意见》,在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界定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了检察官司法责任的范围、类型、认定和追究程序等主要问题。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确保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还记得赵薇主演的电影《致青春》吗?里面韩庚饰演的检察官,中文字幕愣写成了“检查官”。检察君也是醉了,有啥办法,一方面演职人员功课没做好,另一方面也说明咱太低调了,老百姓都不大搞得清楚咱们干些啥。

 

现在,检察君可要和您坦诚相见了哟!检察官办案,不只是告诉您结果,更欢迎您来监督来围观。

 

2015年1月,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意见》提出了“三个转变”的具体目标,即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

 

 

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信息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
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
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

 

 

2015年,检察机关在检务公开方面交出了一份什么样的成绩单?据最高检工作报告透露,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1万余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67万余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万余条。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可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一举双得,必须将公开进行到底。

 


 

2015年最流行的一句话是什么?主要看气质。那具体到咱们检察机关,能否符合检察官的气质,关键还在于咱的腰板挺得够不够直。只有以身作则,秉公办案,腰板才能硬,气质才能好。

 

 

 

所以,自2014年12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查摆,聚焦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形象、气质有更进一步的提升。

 

最高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纠错问责,挂牌督办148起司法不规范案件,向社会公开通报32起典型案例。同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检察机关自己对自己“开刀”——对这样一场专项整治,社会公众肿么看?

 

全国人大代表宗成乐认为:“检察机关对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不掩不盖,自己给自己提出来,自己给自己找问题,这样问题改得快、改得也好。”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作风改进越来越明显,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全国人大代表李嘉表示。

 


有小伙伴问检察君,讯问贪官时会打人吗?检察君可以明确告诉您,最高检严禁这种行为!

 

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2015年8月4日,最高检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八项禁令”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八项禁令”每一项内容都有规范、有处罚,都是“硬杠杠”、“硬措施”和“高压线”,是检察机关打“虎”拍“蝇”的行为守则,有利于建立保障公正透明规范的反腐败运行机制,提升依法反腐的成效和公信力。

 

事无巨细,件件关乎百姓心。一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小伙伴们,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事儿,检察君就扒到这里。

 

至此,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那些“案”、“人”、“数”、 “事”,我们就围观到这儿。小伙伴们,如果还不过瘾,就请关注最高检的微信,那里有更新鲜、更翔实、更深度的报道、解读。赶紧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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