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是咱的贴心人……。”广西东兰县长乐镇永模村板官屯,刑事被害人家属覃某签领救助金后,紧握着韦科长的手,感激地说道。该县检察院救助对象是被害人的父亲。2015年5月,其女儿因被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故意杀害致死,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非常拮据。该院知道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他争取得了5000元的救助金,解决了他的生活困难。
近年来,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寻求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尝试采取经济救助、司法救助、协调救助、精神疏导等多种方式,实现救助方式的多元化。用关爱抚慰伤痛的心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官对他们的亲切关怀。据统计共救助21人,发放救助金10多万元。陈国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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