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
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819098人
正义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共依法不批准逮捕819098人。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制定实施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细化和明确法定逮捕条件。完善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分析评查制度,对逮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的案件实时监控、及时分析,有针对性改进工作。2013年以来,逮捕后撤案率、不起诉率、无罪判决率分别为0.007%、1.4%和0.016%。与公安部共同制定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社会危险性标准及相关证据材料收集、移送和审查程序。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330529人,占不逮捕总数的40.4%;提起公诉时被告人被羁押比例从2012年的68.7%降至2015年的60.5%。山东检察机关探索利用电子监控手段防止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脱保”,2013年以来1106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仅1人未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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