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公正
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监督立案75208件,公安机关立案率为87%;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062件次,采纳率为91.5%
正义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 王治国 见习记者 史兆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履行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问题,努力维护执法公正。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2013年以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5208件,公安机关立案率为87%;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9307件,公安机关撤案率为97%。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漏捕漏诉、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062件次,侦查机关采纳率为91.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98645人,追加起诉10846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严肃查处。针对侦查环节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开展类案监督,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为破解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发现难、监督效率不高等问题,2012年深圳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明确34类294个侦查活动监督项目,检察官在办案时逐一对照审查。2015年12月,广东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共同部署在全省使用。最高检总结推广“广东经验”,并在四川等9个省份开展试点。
曹建明同时表示,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定不移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最高检每年发布侦查监督年度报告,与公安部及时就确保核准追诉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等重大事项交换意见,各地检察机关普遍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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