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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微商变“危商”:政府监管尽快补位

时间:2016-01-28 08:3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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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事件回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微商从业者已从1000万激增到2000万人,“微商大爆炸”后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已经接踵而至。 

  如果只是受到微信朋友圈里面的“微商”的骚扰,最多是造成时间和精力上的浪费,而一旦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则不但伤了感情,伤了钱包,有些时候还会因为购买的是化妆品、营养品而伤了身体。因为对于这些产品来源于哪里,质量如何,有无效果,消费者只能凭对方一张嘴在说,而这给了很多“微商”肆无忌惮“杀熟”牟利的空间。 

  微商乱象导致的后果,终于从线上蔓延到线下,一些不甘心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开始寻求现实中的解决问题之道。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维权的艰难。因为对于网络“微商”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国家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监管,监管部门在很多时候也往往有心无力,鞭长莫及。更何况,这些网络“微商”在兜售产品的时候,所留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是临时性的,以便事发之后自己逃之夭夭,所以即便真有工商、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重重困难,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事件影响 

  对于“微商”成了“危商”,不能坐视不管。首先需要消费者多些自我保护意识,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政府监管尽快完成补位。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最终的目的是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5月,商务部公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各地传统电商及微商群体引起较大反响。 

  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征求意见稿目前看对微商的影响是巨大的,今后无执照、不缴税、任由发展的微商经营现状可能会面临终结。专家指出,当前微商乱象亟待规范治理,但应注重分类监管,出台细则,以防挫伤创业者热情。由于微商不同于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卖家大部分为自然人,大都没有进行过任何工商营业登记,目前工商部门对于微商监管和消费关系认定存在盲区。 

  口袋购物CEO王珂表示,目前淘宝等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信用体系,但微店是“熟人交易”比较多,“信用”多来自社交关系中的“信任”。随着手机APP、微商等新的网络创业形式不断丰富,加强对这些电商领域“后起之秀”的信用、质量评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专家建议,这类市场行为要借鉴已有的电商发展经验,鼓励类似网店联盟、软件市场、消费者点评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信用体系,帮消费者筛选优质微商,淘汰假冒伪劣者。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打击虚假评级、商业贿赂等行为。 

  各方观点 

  国家电子商务立法及起草专家马科:与其说微商是风口,不如说移动互联是风口和趋势。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场景,与PC端互联网的应用场景有质的改变。从电商看微商的确有前途,但微商有个发展过程。现在有“互联网+”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红利,对于政府而言,需要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尽快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并为各种电子商务业态的创新留下充足的试错空间。 

  ——2015年12月12日《天津日报》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喻军:微信营销作为新生事物,切勿“一棍子打死”。长远来看,可参照电子商务为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工商、食药监、物价以及微信平台应形成联动机制。 

  ——2015年7月10日《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zywli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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