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利剑” 《芜湖日报》发
事件回放
2015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授权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表现为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巡视监督,着力发现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条例》通过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更加突出监督重点,巡视监督避免了内容过于宽泛、面面俱到等倾向,有效防止了越权监督、缺位监督,质量不断提高、实效不断增强,真正成为中央的“千里眼”、发挥出“利剑”作用,打掉了一大批“老虎”“苍蝇”。
《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了较大调整。并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条例》还扩大了巡视范围,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相应规范。
这次修订还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条例》,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事件影响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方观点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巡视制度研究专家组组长邓联繁:新巡视条例之新,远不止于外在的形式,而是深入到其内在的精神,集中体现在巡视条例的立法目的、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也得以修订。这种变化意味着巡视条例的修订深入到“深水区”,是新巡视条例的核心精神所在。
——2015年8月18日《检察日报》
中央巡视办副主任张本平:《条例》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说法,体现了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有力支撑的定位。
——2015年8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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