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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海:曾一天喝一瓶茅台

时间:2016-01-28 08:01: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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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海 澎湃网发  

    入选贪官:湖南省岳阳市原副市长陈四海 

  事件回放 

  陈四海,1959年8月出生,湖南省华容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曾任湖南省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年10月9日,京华时报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获悉,中共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四海在担任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出让金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陈四海利用其先后担任岳阳市农业局局长兼湖南亚华花板桥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汨罗市委书记、岳阳市政府副市长、岳阳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工作调动、人事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及与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 

  2015年1月28日下午,湖南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在武广高铁岳阳东站被带走的一幕,被网友抓拍,照片次日在网上热传。此前一天,1月27日,湖南省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陈四海立案侦查。 

  警示意义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都很重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仅在工作时间内克己奉公,也要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可是,“一天一瓶茅台”的陈四海不仅没有在工作时间切实投入工作,还在其他时间饮酒作乐,这极大地损害了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还需以此为戒,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保持优良的生活作风。 

  各方观点 

  新闻评论员廖荣威:曾是党的一名高级干部,不思进取,无所用心,消极怠工,醉生梦死,其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他把党的宗旨、党性要求、党风党纪忘得干干净净。他的下台是迟早的事,天天喝茅台仅是他物质生活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只是一种诱因,或者说叫外因,真正下台的原因,或者说叫内因,是他的“总开关”出了问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2015年10月10日中国网 

  新闻评论员沈道远:因为嗜酒如命,且经常搞夜生活,所以陈四海“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陈四海这样长期迟到旷工,为何没人监管呢?如果不是陈四海,而是普通公职人员,恐怕早就被相关领导劝勉谈话了,甚至是给予行政通报处分。那为啥主角换成陈四海就是不同的结果呢?对“一把手”监督的真空,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什么时候消除了“一把手”的特权,什么时候才可能实现领导和下属在适用规章制度上人人平等。 

  ——2015年10月15日华声在线

[责任编辑:zywli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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