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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宁:自称“混社会博士”

时间:2016-01-28 08:02: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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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入选贪官:辽宁省抚顺市马前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宁 

  事件回放 

  2015年3月16日,是辽宁省抚顺市马前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宁“横行生涯”终结的日子,也是村班子“腐败共同体”彻底灭亡的日子。马宁,这个自诩为“混社会博士”、在村里说一不二的“能人”村官终因贪欲驱使,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行越远,葬送了自己,也祸害了他人。 

  马前村依山而建,村内石材资源丰富,村集体石场众多,是村里收入的主要来源。马宁上任之初干了不少实事,在村民中很有威信。 

  一次,在村里修路时,马宁通过朋友联系了一个工程队。工程队的李老板为了多拉工程、多受益,隔三差五就请马宁进城“潇洒”,吃饭喝酒唱歌洗浴“一条龙”,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马宁完全沉浸在了灯红酒绿的世界里。 

  “我玩乐消费,别人出钱买单”,从此马宁过上了他的“幸福生活”,抽上了名烟、喝上了名酒、开上了好车。他开始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是约束党员行为的红线。然而,随着权力的加身、威望的提高,马宁越发张扬和霸道。在村里,他是公认的“能人”,虽没怎么读过书,却对读着博士的妹妹说:“你是大学里的博士,哥哥是混社会的博士。”什么纪律规矩已经完全被他抛到了脑后。 

  马宁在马前村说一不二。有一回,他召开村班子会研究村内路段改造问题,他听不进不同的意见,甚至破口大骂,抬手打人。而在与石场老板发生矛盾纠纷时,他不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解决问题,而是在公开场合宣称:“他敢干我,我就干他,爱咋地咋地!” 

  对于乡里安排部署的工作,他也是由着性子,有利的就做,没利的敷衍了事,对于乡里的警示教育和乡领导的善意提醒也是置若罔闻、当耳边风。 

  马宁把制度、规定视为“墙上画”“稻草人”,滥用权力,肆无忌惮。对于一些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他要么不召开、要么走形式,最终由班子几个人甚至是他个人决定。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5年3月16日,抚顺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马宁有期徒刑五年。 

  警示意义 

  我们熟知,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他们由村民自治选举产生。同时,他们又作为干部的最后一环,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们的形象好与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村官权力并不大,但相较于监督力量的薄弱,其相对权力不可谓不大。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的现行制度在对村官的监管过程中却漏洞百出,村官腐败折射“苍蝇贪腐”不可小觑。 

  各方观点 

  新闻评论员史翔宇:“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村干部虽然官小,但是手中的权力可不小。中国现在还有六亿多人生活在农村,一个村小则几百人,大则几千人,近期频频曝出的村干部“小官巨腐”案件更是吸引了大众的眼球,不少人感叹“苍蝇”的体格养成了“老虎”的胃。马宁自称“混社会的博士”,没有摆不平的事儿,如此嚣张究竟底气何来?农村不应是反腐败的死角,治理村官腐败,理应上升到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高度。 

  ——2015年10月28日中国网 

  新闻评论员江宇:从法律意义上看,基层村干部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不过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代理者。然而,正是如此小官,却成为基层治理的“病原体”,决策“一言堂”、审批“一支笔”、用人“一张嘴”,让“村民自治”沦为“村官自治”。根据基层村干部的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应“量身”打造权力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拓展公众和媒体监督渠道,以此督促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2015年8月11日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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