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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铁腕”执政结束

时间:2016-01-28 08:05: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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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和 云南网发 

   入选贪官: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 

  事件回放 

  仇和,男,汉族,1957年1月生,江苏滨海人。1977年8月入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仇和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仇和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仇和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发现,从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到江苏省副省长,再到昆明市委书记和云南省委副书记,伴随仇和从政轨迹的关键词,除了“改革”竟是“拆建修”。自仇和在宿迁被贴上改革标签后,百姓感激他“铁腕治城”,学者赞同其“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理念;与此同时,其人生的另一条轨迹也在悄然铺下。宿迁一名官员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当宿迁的全国人大代表、中豪集团董事长刘卫高接受调查的时候,“仇和的好日子就算快到头了”。据了解,从宿迁到云南,跟随着仇和仕途一起扩展的还有刘卫高的商业版图。 

  201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示意义 

  个别领导出事,原因不是他们没有出众的本事,而是他们滥用了权力、错用了能力,说到底都是为了一己私利。刘志军、蒋洁敏、仇和、王敏……一个时期以来,落马官员中不乏有能力的人。每一个党员干部应自觉地在法治的属地上、在制度的闭环中、在监督的视野下尽展其能,方能不负民望。“能人腐败”现象,值得关注和警惕,仇和的落马,是对“有权不可任性”的警示。 

  各方观点 

  新闻评论员四宾:独断专行,突破制度、法规似乎是能力型官员的家常便饭,某种程度上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对法律、制度的渐进式突破,和以一种几乎于自信式的权力张扬与政坛摆拍,仇和们所谓的能力必将大打折扣。其看似快刀斩乱麻式的背后,恰恰是与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走向与期许相背离,而这种孕育于能力性腐败官员血液中的蛮横与霸道,具有与现代法治精神天然的不协调,想必这也是仇和式官场能人最终身败名裂、走在人民对立面的根子,也是仇和式官员的宿命。 

  ——2015年11月17日腾讯网 

  新闻评论员王刚桥:仇和被视为“能吏”的代表,在于其大拆大建的从政风格,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城市面貌,因而让人们误以为,这样的官员颇能干事。反腐反的是腐败行为,而非是“能吏”或“庸官”等特定人群。无论能吏或庸官,只要触犯刑律就应依法追究。司法机关更应去做的,其实就是通过强化贪腐犯罪的发现机制,努力杜绝选择性司法,让每一起腐败犯罪都能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当制度化正义达成之后,舆论场上也就无需再纠结于该选“能干的污吏”还是“无为的庸官”了。 

  ——2015年3月17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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