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15年7月1日
实施日期:2015年7月1日
内容撷要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该法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同时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下称新国家安全法)诞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共7章84条。
一、首次明确国家安全重要领域及任务
新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新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不仅涉及政治、军事领域,还包括经济、金融、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新国家安全法第二章对维护国家安全任务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比如,强调国家要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维护金融安全;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维护能源安全;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维护粮食安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此外,还规定了在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明确要求国家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同时防止核扩散,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等等。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新国家安全法,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贯穿整部法律。该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3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并将之作为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尤其强调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16条强调,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等。
三、明确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新国家安全法要求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公民要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同时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法治意义
维护国家安全是国之头等大事。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以及核安全等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可以说,这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适应了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为保护人民的根本的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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