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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虾:对中国旅游市场的一次深刻警示

时间:2016-01-27 16:18: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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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的“十一”黄金周,一盘来自山东青岛的大虾在舆论的热锅上着实爆炒了一番。西陆网发 

    事件回放 

  2015年的“十一”黄金周,一盘来自山东青岛的大虾在舆论的热锅上着实爆炒了一番。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网友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受到敲诈最直接的求助莫过于打110。被敲诈者原本以为喊来了民警可以讨个公道,没想到民警来了也管不了,建议他们找物价部门。而偏偏物价部门放假,让他们还是找警察解决。究竟谁来管?最终只能屈辱妥协掏钱脱身。 

  微博的传播让“天价虾”事件迅速发酵。青岛市委书记作出批示后,该市市长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除对这家烧烤店作出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外,还对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0月7日,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旅游经营者严格贯彻实施行业法律法规,并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拉网式市场秩序大检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  

  事件影响 

  即使事发后青岛市有关部门已经拿出补救措施——对“宰客”饭店处以高达9万元的罚单,但网络上各种冷嘲热讽、吐槽戏谑愈演愈热,其背后是许多人对长期以来国内旅游市场管理不规范的积怨。 

  “被宰”是长假期间游客的一个槽点,其背后反映的依然是中国旅游市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的提高速度难以跟上游客的增长速度。旅游旺季各大景区能否做到“不宰客”“不涨价”“不拥堵”,需要的是旅游、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以及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多措并举,而非简单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一禁了之”。 

  只有这样,“天价虾”事件才能成为对中国旅游市场的一个深刻警示,在严查严惩、通报督导、全面管控下,让国内旅游收获全民“点赞”。 

  各方观点 

  新闻评论员程赤兵:宰客,是旅游过程中最让人痛恨的行为,对整个旅游行业的伤害也最直接。杜绝宰客行为,恐怕还得有一道“防宰保险”。这个保险,恐怕还得由政府牵头,让公安、工商、物价、旅游以及消协等机构一起给游客们上。在管理方面,要杜绝互相推诿、抹稀泥、不作为的现象,要明确宰客的概念和标准,划出红线来。触犯红线,就要严格处理。尤其是在黄金周这样的旅游高峰期,坚决不能“下班”,反而要在接到投诉后迅速作出反应。 

  ——2015年10月7日《法制晚报》 

  《新京报》社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宰客式”商业模式,还是基层治理中“踢皮球”现象,显然已经不可能继续下去了。社交网络无孔不入,智能手机提供了便捷的证据获取方式以及发布渠道,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已被“互联网+”所改变。一盘大虾何以“重创”青岛,不仅仅因为这样宰客令人震惊,更是因为维权方式的“互联网+”进化。因而,商家以及监管部门都要明白,过去常常说的“人在做,天在看”仅仅是一种道德自律,而现在的“人在做,手机在看”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监督。 

  ——2015年10月8日《新京报》

[责任编辑:zywliu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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