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
人物速写
周世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2007年,周世锋成立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自2012年7月以来,周世锋组织锋锐律所部分律师和工作人员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件和事件,严重扰乱了正常司法活动和社会秩序。
2015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了以锋锐律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办案人员称,涉案的数名律师以维权、公益之名“炒作”,背后却牺牲当事人的利益为自己图名牟利。据一些涉案人员供述,他们在代理的一些案件中牺牲当事人的权益炒作,最终造成案件被动。
多名犯罪嫌疑人证实,锋锐律所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名气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而代理所有这些案件必须经过周世锋同意,否则无法开具介绍信。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锋锐所名声大振、财源广进。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律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周世锋等人炒作案件有其固定模式,先由一部分律师或工作人员在网上炒作案件,一些网络大V推波助澜,等事件被炒热后,再以声援律师的名义募捐,作为组织“访民”到多起热点案事件现场“声援”造势的经费。每起热点事件的募捐中,表面上都设有“协调人、持卡人、监督人”。事实上,这些募捐资金使用混乱,很多流入个人腰包。
随着案件侦办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警方还发现了锋锐律所涉嫌偷税漏税、行贿国家工作人员等其他犯罪线索;同时,周世锋个人的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也逐渐暴露。锋锐律所财务人员交代,所里员工每人每月发多少工资,财务上都不知道,都是由周世锋通过个人的银行卡发放,但工资表上都显示只有3500元左右。
7月19日,周世锋在接受审讯时认罪。“我认罪。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周世锋说,锋锐律师事务所存在违法之处,都是“血的教训”,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件影响
作为律所主任,周世锋的办案和行事风格直接影响到了锋锐所,在他的身边有一批在法庭上以闹见长的律师,还有专门在法庭外组织围观声援、炒作舆论的行政助理。庭内庭外、网上网下互为呼应,将一桩桩本该依法独立审理的案件,炒成了一个个舆论热点事件。
在法庭上依据法律据理力争本应是律师基本的职业要求,绝大多数具有职业操守的律师也是这样做的。但是周世锋和他治下的锋锐所却剑走偏锋,选择了冲击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为目标的“特定死磕”。周世锋及锋锐律所的部分律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规范律师行为、加强司法公信力,都有重要意义。
各方观点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勇:律师是助推法治进步的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要做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在律师队伍中出现极少数违法犯罪的,周世锋不能代表全国27万的律师,也不能代表行业的主流。但是极少数律师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应当依法追究,谁都不会成为例外。
——2015年7月19日《朝闻天下》
媒体评论员张洋:事实充分证明,周世锋等涉嫌犯罪团伙非但不是“国家法治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反而是法治秩序与尊严的破坏者,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者。这不仅与律师使命相背离,更是法治社会绝不容许的。这也给广大百姓提了个醒,法治的信仰并不能简单地异化为对某个人的信任,一旦遇到麻烦事了,需要包括律师在内的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了,一定要将法治的种子深埋心中,用法治的眼光去审视对方,时刻提醒自己,切莫再被某些不法分子的“维权”“公益”旗号所蒙骗。
——2015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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