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忠秧 方方
事件回放
2015年11月4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就诗人柳忠秧诉湖北作协主席、作家方方名誉侵权一案宣判,要求被告方方立即删除侵害柳忠秧名誉权的两条微博及评论、转发文字,在其新浪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该案的起因始于2014年5月25日方方的一条微博,“湖北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相信此人现正在北京评委中四处活动。”随后,方方在微博中贴出该作者创作的诗歌,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作者即为柳忠秧,表示“柳的作品入围很丢湖北作协的脸”。柳忠秧先是隔空喊话方方“有本事单挑。你抹黑不了我,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并回应表示自己参评鲁奖符合整个推荐过程,是否合法不能由方方个人说了算。之后,柳忠秧发布声明称,方方的言论对其名誉造成了损毁,将对方方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9月中旬,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就柳忠秧状告方方名誉侵权一案正式立案。法院审理认为,方方无法直接证明柳忠秧举办诗歌研讨会之前,就已经掌握了所有评委的名单,同时“把所有评委都搞定”,因此一审宣判方方败诉。
2015年11月5日,方方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败诉在意料之中”,但自己“不会道歉”,而是选择继续上诉,并再次微博发言对柳忠秧的诗歌水平提出质疑:“差就是差。就算法院硬要判他赢,他的诗就是好诗了?”另外,方方认为自己以湖北作协主席的身份、公开匿名批评作协会员,属于对协会内部事务的管理,不应是侵权。胜诉后的柳忠秧发布了一份给媒体的书面统一回应中称,法律还了自己清白,而自己是文学奖的受害者,“为数以百计的体制外业余作者争了口气”,称自己的胜诉是弱势群体维权的胜利。
事件影响
判决结果一出,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败诉的方方,并用微博的“打赏”功能在方方所发的长微博《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一文下给方方打钱表示支持,称“给她捐款一元打官司”。对此方方回应称“多谢大家支持,但我是菜鸟,别说领赏,连看都不知道在哪里看。”而与方方微博下的热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柳忠秧微博的冷清,柳不但晒出了判决书,还连发多条评论,但几乎没有收到网友的回应。柳忠秧的助手称败诉后方方“心情不好”,所以雇用“水军”在柳的微博评论中谩骂,但柳微博下并无评论,或其助手已将网友留言全部删除。也有媒体刊发《方方纵然败诉也不失光荣》《方方输了官司赢了人气》等文章对其表示支持,“方方选择不同流合污,不与丑陋现象沆瀣一气,撕开文坛的黑暗一面,还文学评奖一个正常的程序和标准,虽然结果形如堂吉诃德战风车,那也是可堪褒奖之事。这次方方纵然败诉,也不失光明磊落”。
各方观点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白烨:今天,我们其实缺少一个好的文艺批评的环境,所以很多时候批评往往会变成别的东西,牵涉到许许多多批评之外的东西。
——2015年11月10日《北京晨报》
《钱江晚报》评论员魏英杰:哪怕方方在名誉权官司上输了,也不太可能影响公众对相关问题的评判。一位作家、诗人的作品水平如何,不是靠法院判出来,也不是用文学奖堆出来,而是靠实力和口碑浇灌出来。诗歌不是段子,不是顺口溜,就算有人给自己戴上一顶史诗的桂冠,最终还是会被时间打回原形。对这一点,我们应该抱有信心。
——2015年11月6日《钱江晚报》
赵树理文学奖评委组组长哲夫:做评委确实会有很多人来找你,整个过程非常难。最后评出来,再公平,也总是有人不满意。尤其是诗歌界,互相不服气,互相看不起,但事实上彼此彼此,全是烂诗。回头看看,鲁奖上出的事情,也都集中在诗歌方面。要想没矛盾,最好不评奖。
——2015年6月12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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