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2016年>>201601>>2015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及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2015年度十大检察新闻评选

6.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5

时间:2016-01-08 14:11: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决定将沿用30多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 

  2015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了2010年以来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并谈了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打算。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015年12月4日,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十一项主要职责,提出“十项禁令”,以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这一年,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还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预防和纠正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杨晓]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