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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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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08 14:13: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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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确定为北京、江苏、福建、山东、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5年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5年12月22日,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外,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还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截至2015年12月29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经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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