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15年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被法院依法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2015年,按照中央对反腐败的部署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加大“打虎”力度。前11个月,立案侦查令计划、苏荣、白恩培、周本顺、杨栋梁、奚晓明、朱明国、孙鸿志、陈川平、王敏、杜善学、武长顺、令政策等3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对周永康、李春城、蒋洁敏、李东生等20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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