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2015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这“八项禁令”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八项禁令”特别强调,对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八项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八项禁令”特别强调,对因管理不善或指挥不当导致检察人员违反上述八项禁令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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