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同时公布了十起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事)例。
八项措施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以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范围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所有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实现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的全覆盖。八项措施具体为: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努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犯罪预防和普法宣传工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联动机制;推动完善政法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集约化和专业化,2015年12月,最高检正式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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