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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最高检对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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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08 14:50: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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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六个方面对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两个规定”作出详细部署。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记录。要及时对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线索进行处置。要严格规范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通报。要明确通报的情形,规范通报的程序,规范通报的方式等。要严肃追究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相关人员责任。 

  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健全落实“两个规定”的工作机制。对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严重的,既追究过问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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