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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谢亚龙减刑案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开展同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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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08 14:59: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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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谢亚龙减刑案进行庭审,驻狱检察室对谢亚龙减刑案依法进行了同步监督。法院依法裁定谢亚龙减去一年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26日,监狱以谢亚龙获得六次表扬为由,建议对其减刑一年。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对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并发表检察意见。经最高检指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对谢亚龙减刑案履行出庭检察职责。在庭审现场,出庭检察人员依法适时向执行机关代表、谢亚龙、出庭作证的责任警官、服刑人员证人先后发问十余次,配合法庭对谢亚龙的计分考核、六次表扬奖励、日常改造表现、认罪态度、减刑评审记录等事实和证据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 

  法庭调查结束后,检察员对庭审活动、减刑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请减刑的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发表了全面、客观的检察意见,代表检察机关依法同意对罪犯谢亚龙减刑一年。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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