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要求 适应新常态 实现新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明
2016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攻坚之年。在新的一年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司法理念,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政治建检为核心,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从政治上、从全局上把握形势,谋划工作,确保方向不偏。要自觉抓好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都要主动向党委报告,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使司法工作体现法律的意志,体现党的意志,体现人民的意志。
二、以服务发展为己任,主动适应和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形式,关注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司法需求,集中查办社会反映强烈的破坏发展环境的犯罪案件,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资本市场运营秩序;依法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坚决查处重点生态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环节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三、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重点,积极参与平安黑龙江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在情报信息方面的沟通和工作中的密切配合,形成严惩暴力犯罪的强大合力。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犯罪,让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制度,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努力化解信访积案。
四、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以专项工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动全局,推动办案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积极查办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重点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持追逃防逃与追逃追赃工作并重,形成持续追逃合力。
五、以全面提高监督能力为抓手,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要把群众反应强烈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点,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要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地检查和巡回检察。要不断探索法律监督新领域,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果。要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
六、以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既注重加快改革速度,又注重保证改革质量,统筹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确保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中央、省委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检察体制改革的运行机制。
七、以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为根本,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班子和队伍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从严治检的各个环节。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开展好“学系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确保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始终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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