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检察工作 保障“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永胜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谋划今年和“十三五”时期各项检察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八个更加”,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更加牢牢地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观大势、把方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抓班子带队伍、全面从严治检的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殊重要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更加主动地投身于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强化职能作用发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把服务人民群众、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第三,更加坚定地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职务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问题,既加大查办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又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方式方法,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保护作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第四,更加努力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强化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深入开展抽样评估延伸工作,拓展检察监督新途径,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整治检察机关自身司法不规范以及“庸、懒、散”“粗、拖、浮”等问题,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
第五,更加有效地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亮点纷呈。积极参与严打暴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等专项活动,继续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继续抓好打击破坏“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的各类犯罪专项工作,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以点带面,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六,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深化和扩大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和质量。深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努力使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抓好最高检出台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改革取得预期的成效。
第七,更加用心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向双语检察官潘志荣同志学习的活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挥好基层检察院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一线平台作用。
第八,更加务实地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继续在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运用上下功夫,完善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功能和运用,不断提高全区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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