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首都意识 坚持首善标准
把握两个“主基调” 抓住三个“进一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最高检和北京市委对形势任务的分析判断上来,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全面提高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进一步增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把握形势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增强检察工作的前瞻性、适应性、主动性。2016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一是牢牢把握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胸怀大局,服从全局,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建设,围绕经济新常态提供司法保障,围绕业务过硬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二是牢牢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把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提高检察公信力作为立身之本、战略任务来抓,牢固树立“讲法治就是讲政治、讲公信就是为人民”的基本理念,将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司法严格、行为规范、作风文明、自身廉洁、群众满意。三是牢牢把握首都意识、首善标准的要求定位。牢固树立首都意识,提高工作自觉性,服务大局、乘势跟进,用首善标准统领各项检察工作。有更强的政治意识,争先的精神气质和特色的检察实践,坚持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提升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服务国家和北京大局,特别是履行好服从、服务中央和保卫、保障中央的职责任务。
二、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北京“十三五”规划开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三严三事”:“三严”即检察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三事”是把办案与办事结合起来,履行好三项延伸职能。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防各类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实施打击暴恐犯罪快速反应办法,依法打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网上售卖危爆物品、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的犯罪。围绕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技术、涉外法律等领域,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化人才,提高新形势下指控犯罪和证明犯罪的能力。二是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正确处理办案质量、规模、效率和效果的关系,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变观念、转变模式、转型发展,走出一条既敢办案、能办案、办大案,又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良性循环新路子。三是严格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执行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推动诉讼监督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转变。重点围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违法侦查取证等突出问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探索刑事执行检察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充分履行抗诉职责,依法纠正刑事、民事、行政裁判错误。循序渐进、有计划地开展对行政权的监督,全面、扎实、稳步、持续推进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力争取得突破。四是结合检察职能,做好“三事”:推进检察预防工作,树立全面预防和大预防的工作理念,将打击、惩治、监督与预防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有机衔接办案工作与预防工作,促进立体化犯罪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检察风险防控,认真评估、周密应对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网络舆论风险、办案安全风险、案件质量风险、干警自身风险等各类风险,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全程、动态地评估风险,加强预警,抓好处置。推进检察维权保障,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通过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有效维护、平等对待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有获得感。
三、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一是积极落实中政委牵头的四项改革试点任务。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紧紧抓住员额制改革这个关键,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遵循规律,破解难题,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把握基本遵循、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后发优势,结合北京区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在直辖市检察机关改革上走出一条特色之路,展示首都风采、体现首善水平。三是推动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科学定位内设机构,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司法办案平稳和检察队伍平稳。四是扎实推进和深化其他改革任务。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工作。
四、坚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协调发展。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院党组在司法办案、推进改革、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政治保障作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推行紧扣实践需求、突出实战导向的业务实训,健全和完善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织,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业务专家、专门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行多元化人才引进方式,畅通检察机关与立法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其他部门的干部交流渠道。三是加强检察公信力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四是加强检察管理。坚持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提高严格规范文明司法水平。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和司法办案安全管理,加强和改进考评工作。五是加强检务公开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要坚持以开放的心态加强与社会沟通联系,有效整合检务公开职能,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着力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
(本文刊发于《人民检察》杂志201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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