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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海淀未检的三个故事

时间:2019-12-16 09:33:00    作者:郑艳    来源:正义网

  编者按:她说,未检工作是一项让她竭尽全力的工作。在她的眼中,每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仅是一摞摞保险柜中的卷宗,也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更是一个一个充满渴望的家庭。她就是“全国突出贡献的未检集体”一员,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郑艳。本期策划将通过检察官郑艳在未检工作中的三个故事,为您讲述基层检察官的未检人生。

一段近十年的“考察期”

  那是一双双纯真、期盼的眼睛,但在这背后有痛苦、有无奈,有绝望也有挣扎,这就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眼睛。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十年里,我见过太多这样的“眼睛”,其中很多或因家庭,或因社会而导致了“恶逆变”。“案结事了”对于未检工作来说常常并不适合,在我看来,能够将他们的人生扶上正轨才是未检工作的真正意义。

  2010年,当时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的受案范围包括不满23岁的所有青少年,北京某大学的学生王寒(化名)就是这些“问题青年”的一员。

  王寒因为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当年11月,案件辗转来到我这里。长期从事未检工作的我渐渐地养成了一种习惯,接到案件后总是要探求案件背后的原因。通过与王寒的交谈我发现,他家境不好,父母老实本分,一直希望他能学有所成,找到工作帮助家里分担困难。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将这件案子起诉到法院,王寒的学业、王寒的家庭都将迎来巨变,而对于王寒来说,这样的巨变有可能会将他推向另一个极端。可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当年来说价值不菲,犹豫中,我委托了司法社工对汪某开展了社会调查。与此同时,我一方面劝说王寒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另一方面积极调解,最终,王寒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1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依据谅解情节和王寒的社会调查报告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我心中的的一块石头落地了。但对于王寒,我始终没有放手,这一牵手就是“十年”。

王寒与郑艳微信对话。

  没有微信时,王寒给我短信,有了微信,王寒给我微信,联系始终没有断。案件结束一年后,王寒考取了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给我寄来了录取通知书;随后,他顺利毕业并取得留京指标,进入国家某部委机关工作;两年后汪某入党;一年后被单位公派出国学习。王寒在每一次有对他很重要的事件时,都会告诉我,把喜悦分享给我。有时,他也会出现忧郁、焦虑的情绪,无论何时,我始终陪伴着他,关注着他,不抛弃不放弃。“姐,我有工资了,可以请您吃饭了,是您救了我,给我勇气和鼓励。”快十年了,每当看到他发给我的微信,我依然感受到无比的幸福和满足。

  2019年底,我打通了当年被害人家属的电话,告诉她王寒这些年的发展情况,对方特别感动,说没想到自己当时一个小小的谅解行为,挽救了一个孩子,她要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孩子,要与人为善,同时也让我转达王寒,要继续努力,做对国家、社会有用的人。我想,这次,是被害人与王寒真正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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